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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国务院决定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演出、娱乐行业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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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28 来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17〕86号),国务院决定,自2017年12月10日起至2018年5月5日,在北京市暂时调整部分行政法规、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此次调整涉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根据原有规定,外国投资者不得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调整后,北京市可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设投资比例的限制;允许外商投资设立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的限制。据悉,北京市文化局已于2017年5月8日向龙之传奇(北京)国际艺术有限公司颁发首张外商独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该公司是美国龙之传奇娱乐有限公司的独资公司,目前已落地天竺综合保税区文化保税园。(根据中国政府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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